在香港,居屋(居者有其屋)是許多家庭的置業首選。然而,隨著生活環境變遷,如家庭成員結婚、離婚或為了騰出首置名額,不少人會考慮將居屋除名。
居屋除名涉及「戶籍刪除」與「業權轉讓」兩種完全不同的層次,其產生的居屋除名後果在法律、按揭及資助房屋資格上均有深遠影響。
什麼是「居屋除名」?與一般轉名有何不同
許多人對居屋除名意思感到混淆。實際上,根據物業性質的不同,除名可分為單純的行政手續或複雜的法律產權轉移。
戶籍除名(行政層面)
這僅涉及更改房屋署內部的住戶紀錄。若家庭成員(非業主)因結婚或搬遷需遷出,只需向房委會遞交申請。這類除名不改變業權,對物業的所有權結構沒有影響。
業權轉讓(法律層面)
即一般俗稱的「甩名」。這涉及將物業的權益由一位業主轉移至另一位業主(或由聯名持有變更為單人持有)。由於居屋受《房屋條例》規管,這類居屋轉名必須獲得房委會批准,並經由律師辦理正式的法律文件。
在居屋(房屋委員會資助出售房屋)的住戶名單中除名,通常涉及家庭成員變動(如結婚、置業或移民)。這項動作看似簡單,但在法律地位、房屋福利及日後申請公屋/居屋方面均有深遠影響。
4大居屋除名後果

以下是居屋除名後的四大主要後果:
居屋除名後果1. 永久喪失該單位的居住權與繼承權
一旦完成除名手續,該成員即在法律上正式放棄在該居屋單位居住的權利。若該成員原先具備繼承該物業(如遺產繼承)的潛在資格,除名後在房委會的紀錄中將不再視為家庭成員。未來若戶主去世,除名者將難以建立與該單位的聯繫以主張居住權或接管單位。
居屋除名後果2. 恢復申請公營房屋的資格
這是許多人選擇除名的主因。根據現行政策,若名字仍留在居屋名單內,該成員會被視為已享用過房屋資助,無法重複申請公屋或以家庭/個人名義申請新的居屋。成功除名後,該成員將恢復「單身」或與新家庭成員組成新申請單位的資格,可以重新輪候公屋或參與居屋抽籤,不受「雙重房屋福利」的限制。
居屋除名後果3. 法律及財務責任的解除(針對業主)
如果除名者原本是物業的聯名業主(而不僅是住戶),手續將涉及「業權轉讓」。除名後,該成員不再需要負擔該單位的按揭還款責任或法律法律訴訟風險。
然而,這類轉讓通常需經過房署批准,且除非涉及結婚、離婚、移民等特殊理由,否則一般不獲批准;若涉及轉讓,亦可能產生律師費及相關行政費用。
居屋除名後果4. 家庭津貼及入息審查的變動
對於仍居住在單位內的餘下住戶,除名可能導致家庭總入息及資產總額發生變化。雖然居屋(已補地價或未補地價)與公屋的年度入息審查機制不同,但若涉及申請社會福利(如長者生活津貼、綜援等),除名後家庭人口數量的減少可能會影響相關津貼的發放標準或資產限額計算。
居屋除名原因

居屋除名(即從房委會的家庭成員名單中刪除名字)是一個嚴肅的程序,通常需要具備合理且充分的理由。根據房委會的現行準則,常見的除名原因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 家庭成員身分變動
這是最常見的客觀原因,當家庭結構發生實質變化時,住戶有責任向房署申報並更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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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 成員因結婚而搬離現址,與配偶共組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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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夫妻感情破裂,其中一方搬離單位,或根據法院判令處理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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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 家庭成員不幸離世,需從名單中刪除。
2. 獲取其他公共房屋資助
為了確保公共資源不被重疊使用(防止雙重房屋福利),若成員欲自行申請房屋資助,必須先完成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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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新居屋或綠置居: 成員欲以個人或新家庭名義參與居屋抽籤,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居住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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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屋: 若成員經濟狀況符合條件,希望重新輪候公屋,則不能同時在居屋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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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政府其他房屋補貼: 例如申請各類公務員房屋津貼或貸款。
3. 個人生活規劃與離港
當成員的長期生活重心不在該單位時,亦可主動提出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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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移民: 成員打算長期定居海外或內地,不再需要香港的公營房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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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置業: 成員在私人市場購買了物業,決定遷出居屋單位。
4. 財務與法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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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法律責任: 若該成員原為聯名業主,除名通常伴隨著「業權轉讓」,目的是為了讓該成員在法律上與該單位的債務(如按揭)或未來法律風險切斷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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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考慮: 有時成員為了改善個人的借貸能力(DSR)以便在校外置業,會選擇除名以減少名下的資助房屋紀錄。
5. 注意事項與限制
雖然上述是常見原因,但除名仍需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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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不可隨意除名: 若單位內只剩下一名業主/戶主,該人不能自行除名(除非涉及轉讓業權予符合資格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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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補地價限制: 對於未補地價的居屋,除名手續需經房委會嚴格審批,通常需提交結婚證書、移民證明或離婚令等相關證明文件。
溫馨提示: 在提交申請前,建議先確認除名後是否會導致剩下的家庭成員人均面積過大(變成闊落戶),或入息審查是否會受到影響。
居屋除名對首置及再置業資格影響
許多家庭考慮「甩名」是為了恢復首次置業身份,以便再次購房或申請其他資助房屋。
是否仍被視為資助房屋紀錄
一旦曾作為業主或聯名業主,在政府的系統中便留有紀錄。即使成功除名,該成員在未來申請公屋或另一套居屋時,居屋申請資格會受到嚴格審查。通常情況下,政府不允許市民重複享有雙重房屋福利。
居屋除名對按揭及銀行審批影響
變更業權會直接牽動銀行的貸款權益,銀行會重新評估居屋按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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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負擔能力重新計算: 若除名者原本是貸款的共同擔保人,其遷出可能導致剩餘業主的入息比例未能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影響按揭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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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數按揭及按保影響: 對於未補地價居屋,銀行雖提供高成數貸款,但若轉讓過程涉及按揭餘額變動,按揭保險的條件可能需要重新商討。
居屋除名的稅務及法律風險
涉及業權轉移必然會牽涉稅務問題,這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稅務風險。
是否需要繳付印花稅
即便是在近親之間進行業權轉讓,稅務局通常仍會要求按照物業的市價比例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反避稅風險
若除名被視為「虛假轉讓」以逃避印花稅或獲取其他金錢利益,稅務局有權進行稅務審查並追收稅款,甚至涉及刑事責任。
常見誤解:居屋除名並非「完全解除責任」
關於居屋誤解,以下三點最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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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一:除名等於無責任 即使業權除名,若原本在銀行有簽署過無限期擔保文件,相關的按揭責任可能依然存在,直至按揭全數清還或銀行解除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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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二:可以立即自由出售 除非已補地價,否則除名後的物業仍受居屋出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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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三:手續簡單 實際上的居屋程序繁瑣,需要房委會初步批准、銀行核准、再由律師行擬定轉讓契據(Assignment),整個過程耗時耗費。
FAQ:關於居屋除名後果的常見問題
居屋除名後,我還能申請白表居屋嗎?
這取決於你之前的身份。如果你只是戶籍成員,除名後通常可以白表身份申請。但如果你曾是業主或業主配偶,通常被視為已享用房屋福利,除非有極其特殊的原因(如離婚並失去物業),否則很難再次獲得申請資格。建議申請前先向房屋署查詢具體的資格評估。
除名手續需要多少錢?
費用分為行政費、律師費和印花稅。房屋署的行政費約為 HKD 3,000 至 HKD 5,000。律師費視乎複雜程度,通常在 HKD 6,000 至 HKD 12,000 之間。印花稅則根據物業轉讓部分的市值計算,如果是直系親屬且符合條件,稅費可能較低。
除名後如果不補地價,可以把房間租出去嗎?
不可以。居屋除名後果之一是物業依然受到未補地價的限制。根據房屋條例,未補地價的居屋嚴禁出租,無論是整間還是其中一個房間。一旦被舉報,房屋署有權收回單位。只有在完成補地價程序後,物業才具有自由租售的權利。
總結
居屋除名是一個重大的家庭決定。它不僅僅是名字的變動,更是財產權益的重新洗牌。建議在行動前諮詢專業律師或地產代理。清楚了解所有的潛在風險,才能確保家庭資產得到最合理的分配。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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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官方網站: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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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務局 – 印花稅指南:www.ir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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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土地註冊處:www.landreg.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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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資訊中心 – 房屋條例:www.hklii.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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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 按揭審核指引:www.hkm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