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制扣薪了,護照會不會被沒收?」這是很多債務人最擔心的事。先講結論:單純被銀行或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扣薪、查封財產),不會影響你申請護照,也不會影響你出國。但這裡有一個重要的「但是」。
台灣的強制執行制度設計得很清楚——民事強制執行和出境管制的法律依據完全不同。強制執行是法院幫債權人追錢的手段,出境管制則是稅捐機關或行政執行署針對欠稅、罰鍰等公法債務的權力。兩者互不干擾。但很多債務人不知道的是,如果強制執行過程中出現某些特殊情況,確實可能觸發限制出境。
根據《護照條例》第 35 條,外交部在核發護照時,會向移民署等機關查詢申請人是否有「依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的紀錄(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如果你的名字出現在移民署的禁止出境名單上——無論原因是欠稅、行政執行、還是法院裁定——護照申請就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