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屋市場,許多人簽約時未留意租期細節,最後陷入不定期租約困境。這種不定期租約在台灣租屋案例中占比超 35%,常引發房租、解約等爭議。本文將詳解不定期租約的定義、優缺點,以及房客不搬走、解約等實用問題,幫租屋族和房東們避開風險。
不定期租約是什麼?
根據台灣《民法》第 451 條,不定期租約指未約定租期,或約定租期屆滿後,房客繼續居住且房東未反對的租約。不定期租約多見於「原租期 1 年以下」或「租期屆滿未續約」的情況,約 70% 發生在台北、新北等都會區。

不定期租約的房客不搬走怎麼辦?

面對不定期租約房客不搬走的情況,房東需按「3 步驟合法處理」,避免觸犯台灣《刑法》「強制罪」。
- 第一步,先發送書面通知,明確告知搬遷期限(至少 30 日),並注明不搬走的法律後果,通知需加蓋印章或留存送達證據。
- 第二步,若房客逾期未搬,房東可委託律師發送存證信函,這在不定期租約驅逐案例中,能提高 80% 的協商成功率。
- 第三步,若仍無效,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租賃物返還請求訴訟」,台灣法院此類案件審理週期約 2-3 個月,費用約 NTD 5,000-15,000。
不定期租約的房客不搬走判例

判例 1
判例 2
不定期租約 FAQ
不定期租約可以漲房租嗎?
不定期租約可以隨時搬走嗎?
不定期租約可以趕房客嗎?
總結
不定期租約雖常引發問題,但只要了解法律規定、掌握流程,就能有效規避風險。身為房客,需記住不定期租約的 15 日解約通知期;作為房東,要遵守 30 日通知義務與合法漲租規則。無論是房客還是房東,面對不定期租約都要冷靜處理,按法律流程操作,才能實現雙贏。
閱讀更多
參考内容
- 房東房客都要知道!「不定期租約」如何終止?重新簽約?
https://ms851.com › real-property-03-tenancy-at-will
- 以為租賃契約到期卻變噩夢?不定期租賃契約讓出租人陷入法律 …
https://www.skyfun.com.tw › 住的知識 › 房東救星
- 沒簽約住10年房東想收回房客卻不走? 律師曝關鍵解法在此
https://tw.news.yahoo.com › 沒簽約住10年房東想收回…